踏上新征程暨2023年下半年市场判断概览
2023-08-02
首先向大家报告,我司从2023年6月起正式更名为“光帆基金”。我们团队自2021年二季度全权接管运营公司以来,已度过两个年头。公司现在已建立起完整的组织架构、清晰的投资风格、成型的投研体系,并已有十只以上的基金产品在运作中。
过去两年,公司尚处发展初期,恰遇国内资本市场的大幅波动以及投资领域的阶段性低迷,初露头角的我们在风浪中经历了锤炼。外部环境的突变并未影响我们自身发展的决心和步伐,在同事们的辛勤付出和客户、股东的鼎力支持下,公司开始迈入发展新的征程。
我们将坚持以“投资高成长潜力、较高安全边际的优秀上市公司”为核心的策略,通过不断的前瞻性研究和挖掘,寻找和布局具备利润高增长动力的企业,最终实现为投资人提供持续回报的目标。
接下来,我们汇报下对2023年下半年A股市场的一点看法和观点:
2023年上半年,A股市场演绎的特点是在一个“经济弱、流动性较强”的环境中,两成以AI大模型为主线的股票在业绩短期无法证伪的背景下,以叙事作为交易逻辑吸引了市场的大部分交易量。而另一方面八成以基本面为交易逻辑的股票,在弱现实弱预期的背景下不断被抽走流动性并持续下跌。
基于2023年6月份股价对应的绝大部分AI概念上市公司,我们认为现阶段这些股票是一个大的泡沫。对于算力(光模块、服务器等)能兑现出货和业绩的公司,现在基本处于历史估值分位的高位区间,其中一部分公司已经创出了历史估值新高;而对于连商业模式都无法讲明白的一部分所谓大模型公司,也就无法用业绩去解释了。一般认为,无法用业绩和估值去解释的交易行为不纳入投资的讨论范畴。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认同AI技术是人类科技发展的历史性重要进步,它将极大解放生产力,加速科技前进的步伐。但AI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样也不仅仅是以语言大模型为表现形式,更多的AI场景还会发生在一系列自我决策和判断领域(很多科技、商业和政府人士对AI心有顾虑更多是在AI在自我意识和自我决策方面的不可控制)。而随着AI商业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未来这一领域胜出的公司会不断浮出水面。就像1999年互联网泡沫的明星企业阿里巴巴、中华网、当当、携程、盛大、易趣、天涯社区、ChinaRen、8848、亿唐网等,现在BAT中当时仅有阿里位列其中,更不用说后面的抖音、拼多多、京东。
而在另一方面,因为经济的弱现实带来企业盈利增速下行(消费、地产链、制造业、交运等)或因为行业竞争格局快速内卷隐含未来盈利增速下行(新能源),都使得2023年上半年大部分行业和板块的股价表现非常弱。
展望2023下半年,相对比较大概率发生的宏观情景是:
1、 国内经济波动斜率逐步平缓,Q3开始基于原材料成本和利息成本下降,工业企业利润增速有望反弹。
2、 具备国产替代、全球竞争优势的高端制造业率先复苏。
3、 消费整体平稳,环比波动不大,基于低基数的社零同比数据下半年有望保持在10%以上。出口持续面对一定的压力,全球产能布局的外贸企业表现相对较好。
4、 基建和地产投资更多是个政策变量,要根据政策的力度去动态评估。民间投资仍然较弱。但如果政策和预期发生更积极变化,补库和需求叠加带来的向上弹性也会比较可观。
在这个宏观假设背景下,我们下阶段看好的领域是具备高技术门槛的高端制造和高性能材料公司,这些企业对应的下游包含广义的新能源、半导体、消费电子、医疗、军工等等。在一个内卷的环境下,由技术水平建立的护城河将使得企业和行业尽量能避免快速滑入过剩和低效率价格竞争的局面。而对于前沿行业,MR、机器人+AI、自动驾驶都是发展确定性比较高的方向,这些也是我们重点跟踪覆盖的方向。
光帆基金
2023年6月27日
光帆基金把“与投资人共享成长价值”作为公司愿景,把“投资者长期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的首要经营准则,秉承“合法合规、惠人达己”的经营理念,倡导“善心善行”的价值观和“道先术后”的投研文化。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LSF光帆基金(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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